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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行社管理_景区旅行社管理办法最新

ysladmin 2024-07-23
景区旅行社管理_景区旅行社管理办法最新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景区旅行社管理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景区旅行社管理的话
景区旅行社管理_景区旅行社管理办法最新

       现在,我将着重为大家解答有关景区旅行社管理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景区旅行社管理的话题,我们开始讨论吧。

1.旅游景区管理

2.旅游景区托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3.旅行社的经营原则是什么?

4.旅游业管理探析

景区旅行社管理_景区旅行社管理办法最新

旅游景区管理

       旅游管理专业核心课程

       1.旅游学概论

       《旅游学概论》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该课程的研究对象是旅游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旅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旅游活动的构成,旅游活动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与掌握旅游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基础。

       2.旅游经济学

       《旅游经济学》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该课程的研究对象是旅游经济活动,即从经济的侧面去考察旅游活动。课程主要内容分为三大部分:旅游活动的商品化与旅游产品、旅游经济活动的实现、旅游经济活动产生的效益。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原理分析旅游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运动及现象,了解旅游者、旅游企业、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三者的满足是旅游经济活动顺利运转的本质因素。

       3.旅游心理学

       《旅游心理学》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将心理学基本原理、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旅游服务业的应用性学科。主要研究旅游者行为、旅游服务心理和旅游管理心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旅游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应用于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4.专业英语

       《专业外语》是旅游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之一,是旨在提高学生以英语为语言形式,进行专业学习和专业研究能力的一门课程。课程主要分为《旅游英语》和《饭店英语》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着重培养学生读、写、译的能力,在学习英语专业术语上、阅读《旅游学概论》、《旅游规划》、《旅游营销》的相关的英语课文,同时进行专业知识的英汉互译的教学,以达到阅读英语原版文献以及用英语发表科研结果的目的。

       同时,《饭店英语》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通过对预订部、前厅接待、餐饮部、客房部、工程部、会计部等饭店不同部门职能、职责分工的学习,模拟英语对客服务场景,强化听说练习,以期提高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

       5.饭店管理原理

       《饭店管理原理》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课,本课程从饭店管理的基本原理出发,研究和探讨饭店的含义、起源与发展、类型、等级,以及饭店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饭店连锁与集团化的问题;研究和探讨饭店的基本管理理论,重点为组织管理、管理、战略管理、安全管理等理论,其目的是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饭店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提高管理素质。

       6.餐饮经营管理

       《餐饮经营管理》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是研究饭店餐饮经营以及餐饮企业经营运做规律的一门科学,是构成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

       《餐饮经营管理》是以餐饮经营过程为主线,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餐饮组织、经营理念、菜单、食品原料的购、验收、储存与发放、厨房业务与生产管理、宴会服务与组织、餐饮销售管理、餐饮促销等方面的运做流程、概念、理论与方法。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管理课程。

       7.饮食营养与卫生

       《饮食营养与卫生》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知识课之一。是构成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饮食营养与卫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饮食与人体健康的关系;掌握平衡膳食的措施及营养食谱设计的原则与方法;掌握合理烹饪的措施与方法;了解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认识搞好饮食卫生管理的重要性,掌握餐饮生产与服务过程中的卫生要求与管理方法,以适应餐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

       8.旅行社经营管理

       《旅行社经营管理》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主要涉及旅行社管理的基本理念、原理和方法,并就旅行社人力、旅行社市场营销、旅行社经营风险、旅行社财务和旅行社组织等内容进行论述。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旅行社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培养其旅行社经营管理的能力。

       9.旅游规划与开发

       《旅游规划与开发》课程是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课程以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旅游企事业构成的旅游系统为研究对象,以旅游优化配置与旅游系统合理规划的结构性筹划过程为主要研究内容。

       旅游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旅游开发与规则的基本理论,为以后从事旅游开发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0.饭店人力开发与管理

       《饭店人力开发与管理》是高等商业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教学,使学生从理论上掌握人力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实际方法,了解饭店人力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重点培养学生对人力、工作分析、员工招聘与录用、培训、薪酬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惩等饭店人力管理重要环节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11.总台与客房管理

       《总台与客房管理》是一门研究饭店总台与客房管理内容、方法、及规律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以饭店总台客房销售及客房产品生产活动的流程为中心线索,从客房产品的特点出发,对总台客房销售管理及客房产品的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阐述。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饭店总台与客房管理的工作内容和管理重点,对饭店前台与客房这两个部门有全面的了解和直观的印象。

       12.**业经营管理

       《**业经营管理》是研究旅游企业经营活动中**项目经营的一般规律和管理方法,指导和完善**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门学科。本课程以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主线,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现代**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趋势,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类型、运作程序、服务特点进行详细介绍,同时还要求学生掌握**企业的人员管理,定价和营销方法。

       13.酒吧经营管理

       《酒水知识与酒吧经营管理》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饭店方向的选修课。本课程借鉴了国内外酒吧业经营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主要讲授世界著名酒水知识、酒吧的本质与经营特征、酒吧的设计与配置、酒吧服务、酒吧销售、酒吧的营业管理、酒吧的成本控制以及酒吧的经营评估与分析。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学会酒吧开业前的筹划、业务经营、成本控制和管理技巧与方法,提高正确观察、分析和解决酒吧经营管理问题的能力。

       14.烹饪学

       《烹饪学》是研究与学习菜肴食品原料与菜肴制作工艺的一门理论学科,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同时烹调工艺实验又是烹饪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烹饪学”主要内容包括:原料知识、原料加工、配菜、调味、火候和工艺实验等内容。通过对“烹饪学”的教学,使学生在课堂与实验课学习中,重点学习和了解菜肴制作工艺流程理论和比较系统的在实验课中运用和掌握加工技能,烹调方法原理,验证所学的“烹调工艺理论”。并在今后的旅游饭店管理中结合所学的“烹饪学”理论与实践的知识,培养独立工作和学会鉴别菜肴,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5.导游业务规程与技巧

       《导游业务规程与技巧》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选修的一门专业课。本课程以新世纪旅游市场的特点和导游国际化标准为出发点,力求对导游服务的相关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阐述,对导游操作规程的最新要求作全面系统的介绍,使学生初步具备科学、实用的现代导游技能。

       16.厨政管理

       《厨政管理》是研究饭店企业经营活动中餐饮项目经营的一般规律的管理方法,指导和完善餐饮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门学科,它是高等商业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是学生在系统学习好专业基础课和核心专业课后,对餐饮经营管理方向进行研究的同时必须学习的一门重要课程。本课程以厨房生产活动的生产流程为中心线索多方面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阐述。

       17.服务学原理与实务

       《服务学原理与实务》是旅游管理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是从服务业的基本原理出发,研究探讨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服务业的分类,服务业的基本经营观念,服务产品及其特征,服务组织,服务质量等基本理论。并据此研究旅游饭店经营者与服务者的基本素质要求,研究旅游饭店的服务项目设计与服务技巧,确保旅游饭店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我国旅游业、尤其旅游饭店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树立良好的形象,参与世界旅游业的竞争。

       18.饮食文化

       《饮食文化》 是专业选修课,课程内容为:食物原料的开发利用、食物消费过程中的技术、科学、艺术,以及以饮食为基础的习俗、传统、思想和哲学,是关于人类或某个民族在什么条件下吃、吃什么、怎样吃、吃了以后怎样等等学问。

       本课程本着再现历史揭示规律;沥清事实总结经验;阐述科学,继承精华;并以阐述科学继承精华为原则,专题性地做了介绍。说它再现历史揭示规律,是因为人类的饮食生活是一定的历史阶段文明基准与文化风貌的综合反映;所取得的成就是其他民族不可比拟的,是民族的瑰宝。

       饮食文化现象是普遍且具有很深的内涵,食的任何现象都能其背景找到答案。饮食文化最终要在精神层面上体现和反映民族文化涵养、历史成就。从这一特定的领域,展示着该民族的素质、智能,同时也预示着发展前景,及我们所面临的任务。

       19.旅游地理学

       《旅游地理学》是旅游管理专业的选修课,研究对象为旅游地域综合体的旅游客体—旅游。其主要内容为旅游者地理、旅游地理、旅游交通地理、旅游信息地图,其中旅游地理包括旅游的一般知识与开发、欣赏的有关知识原理。通过旅游地理的学习,使学生对旅游有充分的了解,掌握旅游的一般理论知识,为旅游开发规划、导游专业课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20.食品微生物学

       《食品微生物学》是为餐旅管理专业设置的一门专业选修课。它是研究与食品有关的微生物的形态结构、生长繁殖、遗传变异、生理生化等特征以及微生物在自然界的分布、作用和与人类及其他生物相互关系的一门学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微生物学的基本理论,与食品有关的微生物学基本知识,为学生学习在食品加工贮藏中防止腐败变质和提高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的知识,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

旅游景区托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及其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第三条 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国内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在本省投资开发旅游,经营旅游业,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优惠待遇。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旅游工作。第五条 对于在旅游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旅游与设施建设第六条 各级人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取有效措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旅游设施。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饭店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其他旅游设施和项目,应当遵循先评价环境,后开发建设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报批。第八条 禁止兴建宣传封建迷信的旅游景区、景点。第九条 有关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饭店及其配套设施,应当按照旅游发展规划进行,并应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第十条 申请建立国家级旅游度区,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逐级审核后报院核准;申请建立省级旅游度区,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逐级审核后,报省批准。第十一条 禁止在旅游度区、旅游景区、景点内擅自石、矿、挖砂、埋坟、、毁坏林木和其他妨碍旅游正常进行的活动。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景点内的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不得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十三条 开办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征求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办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征求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其签署审查意见,报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旅行社,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旅行社,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开业。第十五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六条 外省旅行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非法人分社,应当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第十七条 未经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第十八条 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导游资格,取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第十九条 导游人员从事导游业务,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持证上岗,佩戴导游员证,提供规范的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或者接受钱物。

       旅游经营者不得使用或聘用不具备导游员资格和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从事导游业务。第二十条 评定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下列事项,均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进行,并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完结;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旅游行政管理的审核、审批、签署意见;

       (二)评定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第二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旅游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旅游投诉标志,方便旅游者投诉。对旅游者的投诉,受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之间协作开展旅游业务活动时,应当依法签订旅游经营合同,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应当依法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从事与其经营范围不相符的活动;

       (二)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服务质量、旅游安全、服务收费和其他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公开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标准,合理收费;

       (四)不得区别中外旅游者设置两种服务价格,不得欺骗和误导旅游者;

       (五)严格履行旅游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取消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

       (六)尊重少数民族旅游者合法权利,不得无故拒绝为少数民族旅游者服务;

       (七)尊重少数民族旅游者合法权利,不得无故拒绝为少数民族旅游者服务;

       (八)建立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及时向旅游者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当危险发生时,应当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旅行社的经营原则是什么?

       1、托管形式的选择。要认真分析自己景区的优劣势、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景区人才结构、景区发展前景,通过仔细分析决定是否需要借助外力,以哪一种形式借助外力。

       在用委托管理时,除了个别情况特殊的景区,一般用全面托管形式比较好,富瑞泰景区管理,景区托管行家。这样不但有利于景区的快速发展和综合提升,同时可以避免由于多个管理或经营主体同时介入而产生的矛盾,有些矛盾还会抵消托管的作用,甚至会阻碍景区的发展。根据我们公司的托管经验,托管经营期限一般以3~5年为好。时间太短工作成果难以稳固,原来的问题容易反弹,时间太长,经营目标不好预测。托管期满后双方可以重新商定托管目标,继续托管。

       2、托管目标的确定。托管目标的确定是景区托管的焦点。许多景区是由于经济效益不好才用托管,所以,在确定托管目标时只考虑经济目标,而忽视了服务质量提升、营销渠道建设、景区影响力和认知度的提高、品牌价值的提升等景区发展潜力指标。

       决定景区经济效益的因素很多,特别是托管公司一般没有景区真正意义上的人事权和资金支配权,在节省管理成本和加大营销投入上往往受委托方制约较多,所以,完成经济目标的难度很大,但其他工作一般都会做得很好。所以,在确定托管目标时不能只考虑经营收入,这样可能会对景区的长期发展和品牌运作不利。

       3、双方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因为景区受托方一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事权和资金使用权,委托方和受托方会在以下方面经常出现分歧,应该在这些方面加以协调和配合:

       用人和奖惩方面。老景区人浮于事和人事关系复杂是普遍问题,也是阻碍景区经营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有些景区所有者强调的就是人事权不能给受托方,给受托方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许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也不能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上岗等措施,服务质量上不去,管理成本下不来,经济效益自然提不高。

       营销资金投入方面。许多景区由于负担过重、债务较多,并且认为完成经营目标是受托方的事,很少有营销投入,特别是急需宣传促销的时候没有资金投入,影响了经营收入,完不成经济指标,最终双方扯皮而影响合作。即便“皇帝女儿不愁嫁”,但也要让别人知道她是皇帝的女儿。营销在景区经营和发展中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一般景区的营销投入是经营收入的20~25%左右,新景区可能还要更多一些。因此在营销投入方面一定要达成共识。

       人情票、关系票方面。景区所有者一般在当地都有复杂的关系网和人情网,其实他们也知道人情票和关系票使景区收入损失很大,并且不利于景区经营管理,希望受托方来减少这方面的损失,可真正等到托管公司接管以后,因景区所有者的一些微妙心态,要求托管公司给予免票的人还更多了。其实,规范的景区管理秩序和制度是景区持续经营发展的基础,大家要一起来维护、推行。

       4、对受托方的选择和要求。选择托管单位时主要应考虑以下方面:

       人才队伍:全面性、专业性、实战性。营销渠道:旅行社、媒体、官方。派出团队情况:人才结构、知识结构、实战经验。风险承担能力:公司实力、法人治理结构等。

       5、人才的培养。聘请管理公司不仅仅是为了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和品牌知名度,还是希望通过聘请公司的实践培训和指导,提高景区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实现景区的长远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需注意:

       人员选择:知识结构、接受能力、经验、人品等。人员结构:要根据景区经营的需要培养团队。人才储备:有目的地多培养一些人,防止部分人才跳槽造成新一轮人才危机。

旅游业管理探析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满半年,从市场情况来看,对旅行社经营的规范作用显著,游客投诉量明显下降。

       《旅游法》实施初期淘汰了部分经营不规范的旅行社,目前度过适应期的旅行社正逐渐改变经营方式,尝试推出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原来只依靠低价进行揽客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想在市场中继续生存,旅行社必须改变盈利模式,推出更能迎合游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扩展资料:

       发展:

       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逐步完善。2009年3月,商务部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大简化了境外投资的审批过程,给予企业更多政策鼓励。

       针对中小企业,我国设立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搭建了中小企业境外经贸合作区平台,还出台了海外并购政策。此外,旅游主管部门还通过与商务部、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及银监会等部门合作,引导和推动中国旅游企业进行海外投资。

       目前,我国“走出去”的旅游企业业务不断拓展包括旅行社、饭店、餐饮及景区等且多元化经营趋势明显,经营地区不断扩大涵盖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虽然我国部分旅游企业已有一定的规模和资本实力,但相对发达国家,甚至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程度还很低,核心竞争力不强。

       我国旅游业国际化程度低,具体表现在国内不仅缺乏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品牌、国际领先的专有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能力,也没有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商业模式、产品开发等创新能力皆显不足;

       国际市场知识和国际化人才储备不足的瓶颈,尤其是旅游企业跨国并购方面的人才非常匮乏;对自己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比较模糊,海外投资的需求往往并不明确;我国旅游企业在核心产品开发和分销系统建设方面也与国际旅游集团存在较大差距等方面。

       百度百科-旅行社

       旅游业作为洪雅县的主导产业,近几年得到长足的发展,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游客和从业人数持续增加,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随着我县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显露的体制机制问题越来越明显,亟需理顺,县委编委办在以前年调研基础上,就理顺全县旅游业管理体制开展了深入的探索研究。

        一、当前存在问题

        (一)事权分散。旅游业综合性、关联性的产业,各旅游要素的管理事权分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文化旅游掌握在文化部门,寺庙、道观旅游掌握在宗教部门,水库湖泊河流旅游掌握在水务部门、森林旅游掌握在林业部门,餐饮服务掌握在食品药监部门,旅游纪念品掌握在商务部门等等,旅游主管部门本身却没有掌握旅游。

        (二)权责模糊。由于事权的分散,造成了责任和权力上的模糊。一是旅游业发展必然遇到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投诉的问题,投诉该由谁受理二是游客安全问题、景区内违规建设和环境卫生、景区内旅游高峰交通疏导等问题,谁查处,谁负责按现行的管理体制,上述管理职责在各地做法各不相同,无明确可供借鉴经验,存在相互推诿的问题。

        (三)支撑体系弱化。一是管理机构体系混乱,当前从国家到地方都设有相应的旅游管理部门,但其名称、级别和职责各地不尽一致,基层旅游管理主管部门缺少来自上级的政策、资金、规章、行业标准支持,各自为战,人员和编制量不足,内设机构不合理等等。二是缺少法律体系支撑,对比农、林、水、交通、卫计等其他部门动辄十几部法律规章,旅游立法较少。2013年4月25日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是迄今的第一部旅游方面专项法律,除旅游法外,缺少实施细则、规章等方面的法律支撑。三是在管理机制上,横向纵向一盘散沙。纵向上,旅游部门是属地管理,上级主管部门指导能力和支持能力很弱,而旅游产业偏偏是最没有地域界限,最不能受行政区域束缚,最追求跨区域、跨界发展的产业。横向上,县际之间配合、县内涉旅部门和各景区管委会之间配合松散,各自为政,旅游主管部门难以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不能有效规范旅游市场,不能形成旅游开发、管理的合力。

        二、对策研究

        (一)对策思路。

        经调研各景区、景区乡镇、涉旅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后汇总以下思路。

        1.注重综合协调,旅游业作为一个关联性极强的产业,涉及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交通、**、购物等许多企业和相对独立的行业,旅游业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旅游业管理体制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必须注重综合协调力。

        2.明确责权划分,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涉及旅游、工商质监、卫生、公安、消防、税务、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解决好这些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明确划分管理责权,不留职能空白和职责交叉重叠。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旅游是市场消费行为,除管理的行政行为外,还应充分发挥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的自律和规范标准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4.完善旅游管理机构设置,结合洪雅地方实际,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综合协调、旅游执法等职能,定性为综合协调部门,应作为行政机构进入组成部门,其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工作重点应侧重于协调和执法,另外还应设置相应事业单位作为补充,承担服务性的工作。

        (二)具体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旅游业和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按上述思路,提出4种管理体制方案,并相应提出机构编制设置方案。

        1.综合协调体制

        (1)概述。将旅游管理分为旅游宏观管理和具体事务管理两个层次,分别由不同层级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宏观管理层次确立一个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核心,统管和协调涉及旅游的部门。具体事务管理层级包括景区规划、建设、旅游从业市场规范、旅游业监控统计分析等职责,继续分别由原职能部门承担,但服从于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核心统一管理。

        (2)机构设置。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为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领导为主任,涉旅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旅游主管部门,由旅游主管部门承办具体工作,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和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机构组织形式等同于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编委办。其它职能部门和旅游风景(度)区机构按各自职责和辖区,在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3)职能设置。

        明确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具有旅游管理权、旅游总规审定权、旅游资金使用管理权、旅游系统人事建议权、旅游绩效考核权,通过集中事权、财权、三个必须权限,确立县旅发委的领导核心地位。

        旅游主管部门作为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除承担自身具有的法定职责外,还承担综合协调涉旅部门、单位的职责,负责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会议议题的收集汇总、会议筹备承办、重要文件起草送审、会议决定事项的分解落实、跟踪督查、绩效评估建议等具体落实职责。

        各个旅游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建成后日常事务管理,包括景(度)区安全、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旅游动态日常监控等职责,不再承担景区规划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等职责。

        景区乡镇负责景区建设所需征地拆迁及景区与景区群众矛盾纠纷调出职责,不再负责景区日常事务管理。

        (4)执法管理。用综合执法形式。旅游主管部门设旅游执法大队,旅游、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县交通运输、海事、运管、环境卫生整治、住房建设规划等涉及常用执法部门,每部门抽调2-3名执法人员充实到旅游执法大队,受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直接管理,每景区常驻3-5名执法队员,抽调执法人员受本部门和执法队双重管理。需抽调的执法队员由旅游主管部门商各涉旅部门提出名单,报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审定,并报县委目标办、县委编委办、县财政局备案后,其工作安排、工作经费、差旅费、目标下达、绩效考核奖励以执法队为主,编制工资关系和具体执法工作由部门管理,对外执法以县级部门名义作出。

        2.大旅游体制。

        (1)概述。进一步加大部门制整合力度,扩大旅游概念范围,组建大旅游局,形成旅游要素更丰富、监管范围更广泛、执法项目更具体的大旅游监管机制。

        (2)职能设置。

        将旅游市场的主要监管执法内容,具体包括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工商质量监管职责、三产服务业监管职责、物价监管职责整合,形成统一的大市场监管机制。

        将旅游业监管职责、民族宗教监管职责、物价监管职责、文化文物监管职责、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地方文化县志发掘保护职责、城乡环境保护整治职责、会节策划筹办职责、外事旅游接待职责整合。整合后的旅游事务包括旅游管理保护、旅游景区规划建设、旅游资金使用、旅游从业市场规范、旅游数据监控统计分析、旅游绩效考核评估等。整合后的旅游执法包括旅游保护执法、导游旅行社执法、环境卫生执法等。

        (3)机构调整。

        将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内设中层机构价格管理股整合,组建洪雅县市场经济管理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整体划转,并按相近职责进行整合,原工商质监局派驻乡镇的工商质监所统一更名为市场经济管理所。

        将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地方志办、生态办、城乡环境整治办、接待办调整为机构,与县文广新局整合,组建旅游文化生态和民族宗教局,涉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随同划转,并按相近职责进行整合。

        将现有4个旅游风景(度)区更名为旅游投诉服务中心、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旅游调度中心,调整为旅游文化生态和民族宗教局下属事业单位。旅游投诉服务中心在各景区设置受理点,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在各乡镇设置联系点,均不作为实体机构。

        (4)执法管理。

        涉及外来游客的旅游投诉由旅游投诉服务中心受理点统一受理,现场调处或转办相关部门执法。设有派出机构的县级部门,由派出机构依据具体执法法律的授权规定,以派出机构名义执法或转报县级部门作出处罚。未设派出机构的常用执法事项,由县级部门在景区设置执勤点受理,转报县级部门作出处罚。

        常用执法由派出机构和执勤点负责,执法权限有法律授权的在景区内即可执法,无授权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林业、环保、规划、建设、路政、安全等不常用执法,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

        (5)与景区乡镇职责划分。由县委、县发文明确划分景区范围类型。规划、在建景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及因征地拆迁产生的失地农民安置、再就业与周边群众产生矛盾纠纷,由景区所在乡镇牵头,景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配合调处。已建成对外开放的景区范围内,景区与景区内群众产生矛盾纠纷、游客与景区群众产生不属旅游消费的矛盾纠纷由景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牵头,所在乡镇配合调处。景区所在乡镇不再承担旅游开发、旅游管理、旅游执法工作。

        3.开发区体制。

        (1)概述。参照峨嵋山旅游经济开发区模式,设立副县级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全县4个旅游风景(度)区旅游工作,统一管理4个景区所在乡镇(或县委、县委托开发区管理)。涉旅常用监管执法由县级各部门在开发区设立分局负责。

        (2)机构调整。

        设立洪雅县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管委会),为县委、县副县级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所需行政编制从县级部门行政编制中调剂。根据实际需要设内设机构和核定领导职数。4个景区乡镇机构、编制及人员不作调整,由县委、县委托党工委、管委会管理,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景区乡镇党委书记。

        现有4个旅游风景(度)区管委会更名为旅游投诉服务中心、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旅游调度中心,为调整为党工委、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

        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公安、林业、城市执法、规划建设等县组成部门在开发区设立分局,分局受县局机关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双重领导,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为主。开发区分局机构级别为副科级,核定编制2-4名,从县局机关调剂。

        县旅游局从部门挂牌机构调整为县工作部门,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1名管委会副主任兼任旅游局局长。

        (3)职能设置。党工委、管委会根据授权(或县委、县委托),履行对辖区内景区、景区乡镇的部分政治职责和全面经济、社会方面职责。具体负责全县旅游业规划、旅游指标分解下达、旅游目标考核、旅游资金使用安排、旅游项目化、旅游对外统一招商宣传营销推介、质量标准管理等职责,负责组织县级部门开发区分局在景区内的执法并对执法成效进行考核。

        (4)执法管理。景区常用执法由各开发区分局负责,以分局名义执法。不常用执法转报县级部门查处。

        4.景镇一体体制。

        (1)概述。将4个旅游风景(度)区委托所乡镇进行管理,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景区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兼任景区(度)管委会主任,县委、县对景区和乡镇实行捆绑考核,实行深度的政园合一。

        (2)执法管理。用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结合的形式。在景区乡镇延伸设有派出机构的县级部门,包括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安局,由县级部门派出机构直接执法。派出机构受县级部门和景区乡镇双重领导,以景区乡镇领导为主,执法工作受县级部门指导。派出机构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占乡镇指标,工作安排、工作经费、差旅费、目标奖纳入景区乡镇统一管理。具体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由县级部门提出名单,商景区乡镇确定后,报县委目标办、县委编委办、县财政局备案。

        在景区乡镇未设派出机构的县级部门,适用简易执法程序的执法,由县级部门委托景区乡镇执法,具体由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承担,需委托的部门由党工委提出,报县审定,委托程序报县法制办备案。不适宜委托的执法,由县级部门查处。

        三、结语

        集合众人之智,除上述管理体制方案外,还提出如组建和改革协会、商会团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旅游开发企业负责人兼任(兼职不兼薪)景区管理机构副职,整合投诉、执法一站式服务的旅游警察等多种方案思路。但总的来说,旅游体制改革探索不是“一帖药包治百病”,需要多种方案结合综合运用。目前,我县已经进行了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警察的初步探索,初步反响良好。

        旅游管理体制的完善,机构配置需要进一步的摸索和酝酿,并且需要一定契机,目前,我办服务全县大局中,不断的探索实践,力争在旅游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今天关于“景区旅行社管理”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